中藥和草藥的差異

中藥不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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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和草藥在民間習慣並稱為「中草藥」。坊間常視草藥為「植物類中藥」,或是「未經加工的中藥」。然而實際上,兩者的臨床使用經驗、研究文獻紀錄等資料,有著完全不同的規模。因此,從業人員在實際使用上,還是要妥善區分兩者的差異為佳。本篇文章將會分別從廣義和狹義的角度,詳細介紹生藥、中藥、草藥這三個名詞的定義與分類範圍。

名詞定義

生藥

廣義定義:

自然界三大自然物,即植物、動物、礦物取其原狀或部分或動植物之抽出物、分泌物、細胞內含物,以生品之原狀或經乾燥等簡單加工,用於疾病之治療者。

狹義定義:

尚未經過切造炮製的生貨原藥。

生藥的廣義定義即是一般所謂的「天然藥物」,而狹義定義則是特指那些尚未經過炮製的中藥,意即中藥的原藥材。

中藥

廣義定義:

在中醫理論指導下,應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物。

狹義定義:

歷代中國官方及諸家本草典籍所記載之藥材。

中藥的廣義定義是從用藥理論的角度而言,狹義定義則是明確規範所使用的藥物來源。

草藥

廣義定義:

含有某種有效成分,具生理、生化活性或改變病理現象的作用,可供藥用、治療疾病之植物。

狹義定義:

針對單一疾病或症狀具局部療效,且僅憑經驗於特定地區傳承者。

草藥的廣義定義即所謂的「藥用植物」,而狹義定義則特指作用單一、療效尚不明確、僅憑口耳相傳之民間用藥。

分類範圍

歐美地區的分類範圍

歐美地區多以廣義定義為主,故中藥和草藥皆是生藥的其中一個分支。生藥依地區可分為小亞細亞、希臘、埃及、印度、中國等地之系統,中藥是其中之一。另外也可依天然物性質分為藥用植物、藥用動物、藥用礦物等,草藥是其中之一。需特別強調一點,在此種分類下中藥與草藥臨床療效之證據等級被視為一致,並無優劣高低之別。

華人地區的分類範圍

根據狹義定義,歷代本草典籍中有記載者,即為中藥。其尚未經過炮製者,為生藥。與之相對,未被歷代本草典籍收錄,且僅為民間口耳相傳者,則稱作草藥。依此分類,可發現中藥比起草藥在文獻記載、使用歷史、流布區域等面向都來得詳盡、久遠、廣泛。因此若要比較二者臨床療效之證據等級,理應是中藥略優於草藥。

總結

中藥的廣義定義也可涵蓋草藥,其目的是保留中藥的發展性及可擴展性。若將中藥侷限在歷代本草典籍所載品項,則中藥將無發展新藥之可能。然而,依此廣義定義,在中醫理論指導下所使用之阿斯匹靈(Aspirin)也可稱為中藥,豈不怪哉?

對比項目 中藥 草藥
名詞定義 歷代本草典籍所載品項 歷代本草典籍未載品項
文獻記載 詳盡 簡略
使用歷史 久遠 短暫
流布區域 廣泛 侷限
主治功效 多樣 單一
別名異稱 較少 較多
藥材基原 較清楚 較混亂
藥材取得 較困難 較容易
臨床使用 較困難 較容易

上表列舉中藥與草藥之主要差異。從狹義定義而言,它們二者為互斥關係。概括而言中藥偏官方用藥,而草藥偏民間用藥。中藥屬官方性質,優點為經大範圍臨床應用,故文獻充足、療效明確。缺點則是使用知識門檻高、可近性低、藥材取得不易等。草藥屬民間性質,優點為便於使用、藥材取得容易。缺點則是療效單一、藥材誤混用情形嚴重,因此易導致不良反應或毒副作用。

雖說中藥和草藥的狹義定義互斥,但某些草藥被中醫取用後,隨著時間的流變,漸漸在中醫體系與本草典籍中占有一席之地,就會從草藥升格成中藥。例如白花蛇舌草本應屬草藥,然而在中醫廣泛將其用為抗腫瘤藥物後,已被多數人視為中藥,並收錄於1959年出版的《廣西中藥志》,成為所載204種中藥的一份子。

如同生藥學為現代新藥開發之基礎,草藥也是中藥擴展的根柢。然而實際應用時,仍應清楚明辨所使用之藥物為中藥或草藥。對所用藥物的特質有詳盡認識,才能截長補短,發揮其功效而避免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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